关于划定疫情中风险地区的通告
(年第19号)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,经综合评估研判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,自年4月1日起,将鼓楼区荆南小区2号楼、14号楼,鼓楼区华美东观园10号楼,鼓楼区中山北路-6,鼓楼区山水路商业街A-1-24划为中风险地区。
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年4月1日
编辑
鲍彤
原标题:《?关于划定疫情中风险地区的通告(年第19号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