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治疗中风

首页 » 常识 » 诊断 » 重庆律师以案说法儿不如女老人中风瘫痪,女
TUhjnbcbe - 2025/5/18 20:54:00
北京专门治疗白癜风的医院 https://wapjbk.39.net/yiyuanfengcai/ys_bjzkbdfyy/

百善孝为先。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。但在现实生活中,许多家庭由于各种矛盾纠纷的累积,一些老人得不到子女们悉心照顾。今天小瀚就给大家分享一则典型的养老纠纷案例。

案情回顾:李大爷,现年70岁,老伴去世多年,育有两儿一女。年,李大爷中风瘫痪,一直由女儿李某娟照顾,两个儿子虽然承诺则每月支付元赡养费,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赡养费。

年3月,李某娟表示负担太重,要求两个哥哥一起履行赡养义务,三人轮流看护父亲李大爷,每半年轮换一次,由大哥李某强优先护理。但两位哥哥均表示自己家里负担重,对于赡养父亲有心无力。

两个儿子的做法彻底寒了李大爷的心,无奈之下,李大爷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年3月,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李大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强、李某亮每月共同支付赡养费(含护理费)元。

法院审理后查明,李大爷从年开始卧病在床,由女儿李某娟照顾和护理。如今,李某娟经济负担加重,无法独自赡养父亲李大爷。但李大爷生活无法自理,常年需要人照顾和护理。李某强与李某亮均已成年,且独立生活,具备赡养能力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,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,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。李大爷要求李某强、李某亮负担赡养费的请求,应当予以支持。

最终,法院判决李大爷的生活起居由李某强、李某亮、李某娟三人轮流照顾和护理,每人负责时间为一年;李大爷年至年所产生的护理费用由三人共同负担。

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:实践中,多子女家庭轮流赡养父母的案例不在少数,但不是每个多子女家庭都适用轮流赡养制。此前我就接触过一个案子,老人长期居住在疗养院,子女要求轮流赡养老人。

但是,法院考虑到几个子女分别居住在不同的省份,彼此距离较远,且老人年事已高,行动不便,老人本人也明确表示希望继续在疗养院养老。最终法院判决各子女每月承担的一定赡养费用,驳回了子女要求轮流赡养的上诉请求。

相关法律解读:嫁出去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?

传统观念里,有“嫁出去的女儿,泼出去的水”这一说法,一些地方也就此认为出嫁的女儿不用履行赡养义务,其实不然。根据法律规定,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法定义务,不可免除,没有男女性别的区分,更没有出嫁与否的差别。

1
查看完整版本: 重庆律师以案说法儿不如女老人中风瘫痪,女